为进一步规范宿州城区学前教育招生行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宿州城区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宿州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小班:至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幼儿园中班:至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4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幼儿园大班:至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一)2019年已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市直幼儿园(雪枫新村)、区第一幼儿园(兴福寺路)、区第二幼儿园(大河南街)、区第二幼儿园银通苑园区。以上幼儿园仍面向城区招生。 (二)2020年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区直幼儿园银河四路园区、区直幼儿园浍水路园区。以上幼儿园面向城区招生。 (三)2020年新投入使用的商业住宅小区和安置小区配建幼儿园(名称暂定):市直幼儿园碧桂园园区、区第一幼儿园千亩苑园区、区第一幼儿园宋园园区、汴北整体城镇化小区幼儿园、汴北安置小区幼儿园、水岸新城幼儿园、宋刘幼儿园、沈苑幼儿园、迎宾幼儿园。以上幼儿园在满足本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再面向小区外招生。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各幼儿园发布。
四、招生办法 (一)面向城区招生的幼儿园:适龄幼儿父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系统录入幼儿信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具体详情由相关幼儿园发布)。当报名登记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则采取摇号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当报名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则全部录取。 (二)小区配建幼儿园:适龄幼儿父母持家庭户口簿、本小区不动产权证(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持本小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备案表)或房屋征收安置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具体详情由相关幼儿园发布)。当报名登记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则采取摇号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当报名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则全部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再面向小区外进行招生。当小区外报名登记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余额时,则采取摇号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当小区外报名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余额时,则全部录取。
五、招生时间 (一)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间:2020年8月25日—26日。 (二)摇号时间:2020年8月28日—29日。对于小区配建幼儿园,如果在满足本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仍有招生计划余额需向小区外招生时,其办理网上报名登记及摇号时间由相关幼儿园另行通知。 (三)由于受今年疫情及阴雨天气较多等因素影响,以下幼儿园(名称暂定):两淮融景苑幼儿园、汴河小镇幼儿园、汴北孔庄幼儿园、唐河佳苑幼儿园、城东港利幼儿园、城东莲花苑幼儿园、汴北徐庄幼儿园、道东淮河东路幼儿园,预计开学时间延迟,拟于9月份发布公告进行报名招生,具体详情由幼儿园另行通知。
六、招生要求 (一)每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 (二)适龄幼儿录取后,将根据幼儿园开学条件分批次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相关幼儿园另行通知)。延迟开学的幼儿园,幼儿可自行过渡,待该幼儿园开学后据实收取保教费。 (三)摇号由相关幼儿园组织实施。 (四)各幼儿园在招生时要做好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七、招生措施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平稳。 (二)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进行招生,社会关注度髙。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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