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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基地 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几度风雨几度秋    时间: 2019-2-17 15:02
标题: 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基地 招生简章
本帖最后由 几度风雨几度秋 于 2019-2-18 08:35 编辑

         

         应急救援部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特勤队员(消防特勤队员是指根据社会火灾防控形势需要和消防工作实际需求,面向社会招聘,为从事消防宣传、巡查、信息采集、初期火灾扑救等辅助性工作的非现役军人身份人员)。
(一)招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28周岁;
4、消防特勤队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6、退役军人、会驾驶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生对象及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⑵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⑶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⑷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二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政审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县级医院常规体检报告原件、退伍证、驾驶证以及本人近期2寸照片12张到培训基地报名。
四、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1-3个月。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对确定聘用的消防特勤队员,由公安消防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五、薪金待遇
    1、年收入6-12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后按年资、级别和岗位增加 。
2、被服衣物及生活用品由消防队统一免费发放。
3、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4、每年享有30-90天带薪探亲假期
5、表现优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培养为管理干部(副班长、班长、班长助理、副中队长、中队长、指导员等)。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取得的学历以拿到毕业证书为准。简历、证件、证书等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
七、承诺:凡经我基地培训输送人员,百分之百保证就业,百分之百保证薪资待遇,就业方向主要是上海、浙江、福建、苏州、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         

咨询电话:0557-3067036  
          13615576759(蔡老师)    诚招招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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