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岳喜然违反中 央8 项 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收受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的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向他人泄露应当保密的案件材料,不依法履职,不移交归档案件材料;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