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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宿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调度会议安排,现征求《宿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意见建议,请各单位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任务分解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于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谢献民,电话:3966316、13305570059,邮箱:312987259@qq.com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2日
宿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解决城市道路供需矛盾,减少大气污染,倡导绿色公交出行,提升宿州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对照《公交都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方案(2019-2020)》(宿交办〔2019〕3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宿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的批复》(皖交运函〔2019〕124号)要求,结合宿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突出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建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长效机制,加大对公交的投入,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公交都市创建绿色出行为载体,努力打造“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绿色智慧、共享共治”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奋力开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二、创建原则
(一)政府主导,政策扶持。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作用和主体责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宿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宿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3~2030)》等为基础,统筹城市公共交通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协调发展,重点加强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基本出行需求。
(三)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立足宿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逐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和绿色出行要求,以围绕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公交体系为抓手,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公交运行可靠性、准点、速度得到有效提升,不断增强公交的吸引力和满意度。计划到2020年,新增更新240辆纯电动空调公交车,建设175个充电桩;新增6 条公交线路;设置45.7 公里公交专用道,设置11个道路交叉口公交优先系统;新建3个换乘站,新建3个公交首末站,新(改)建178 个公交站点,新(改)建70个城市主干道港湾式站点;新开5 条城乡线路;建成宿州公交运营管理中心;改造建设公交+慢行衔接示范区;建立公交企业职工收入固定增长机制,落实补贴资金。
(二)具体任务。创建期内(2019~2020年)要全面完成6类20项规定创建任务和2项自选创建任务。
规定创建任务:一是保障更有力。城市建成区公交出行占机动车出行比例达到50%以上;城区人口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以上;公交驾驶员“人车比”达到1.5:1以上。二是服务更优质。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早晚高峰时段公交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规定要求;积极推广和运用纯电动公交车,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乘客满意度达到98%以上。三是系统更先进。建成公交运营管理中心;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城市建成区设置电子站牌的站点数量占总站点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四是设施更完善。公交停保场、枢纽站、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场站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标台;新(改)建城市主干道,公交车物理港湾站台设置率达到100%;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以上;公交专用道长度占公交线路网总长度比例,年均提升3%以上。五是运行更安全。行车责任事故率年均下降1%以上。六是管理更规范。公交乘车“一卡通”使用率达65%以上;建立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制度,补贴到位率100%;公交企业职工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社会在职人员平均收入水平。
自选创建任务:一是实现城市公交纯电动化城市; 二是公交站点配套公共自行车比例达到80%;三是主城区公交平均换乘时间少于10分钟;四是开展创建公交都市、争当优秀驾驶员活动,入星率达到100%,二星达到50%以上,三星达到5%以上。
四、年度计划安排
(一)2019年度实施计划:
1.编制《宿州市交叉口优先通行发展规划》、《公交及慢行一体化规划》、《公交运营改善研究》、《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研究》、《宿州市城乡一体化公交规划》、宿州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
2.新增纯电动空调公交车120辆,充电桩建设175个(龙登和城15个、大学城44个、金色家园20个、化工园区23个、经开区30个、公交总公司28个、符离15个);
3.城市公交线网结构优化(新增城区线路 3 条);
4.公交专用道设置(汴河路6.8公里,宿州大道29公里,共35.8 公里),交叉口公交优先设置(5 个);
5.主城区换乘站(2 个:火车站、快客站),新建公交首末站1个(符离),公交站点新改建(一期市区南至南二环路、东至东二环路、西至拂晓大道、北至宿州大道,共100 个),新(改)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站点设置(银河三路12处、唐河路东延2处、汴河路改造24处,共38处);
6.新开城乡线路(3 条:符离镇、朱仙庄、蕲县);
7.建设宿州公交运营管理中心;
8. 开展创建公交都市、争当优秀驾驶员活动。
(二)2020年度实施计划:
1.新增纯电动空调公交车120辆;
2.城市公交线网结构优化(新增城区线路 3 条);
3.公交专用道设置(1条,银河一路9.9公里,公交专用道补划线);
4.交叉口公交优先设置(6 个);
5.主城区换乘站1个(客运中心站升级改造),新建公交首末站2个(朱仙庄、蕲县),公交站点新改建(二期宿州大道、宿怀路、二徐路、宿符路、港口北路,共78个),新(改)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站点设置(银河一路延伸,共32处);
6.新开城乡线路 2 条(王集、大店);
7.公交+慢行衔接改造建设;
8.建立公交企业职工收入固定增长机制,落实补贴资金;
9.开展创建公交都市、争当优秀驾驶员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埇桥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交通、发改、财政、公安、数据资源管理、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有效,共同推动。
(二)加强资金保障。明确创建活动资金来源,公交车辆购置、充电桩建设资金由市公共财政解决,公交场站建设资金由省补退坡资金解决,新改建公交候车亭、电子站牌等建设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解决。
(三)加强用地保障。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2〕9号)文件要求,由埇桥区、宿马园区、高新区、经开区、鞋城无偿提供用地,保证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保养场、公交枢纽、港湾站、公交专用道、充电设施等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四)加大宣传发动。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公交优先宣教活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主题宣传,拓展宣传领地,走进学校、社区,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形成全民动员、参与、监督的良好交通出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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