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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门口放着宠物犬禁止润,商场内却牵着绳遛狗 [打印本页]

作者: 妖冶蛋    时间: 2020-6-24 18:13
标题: 门口放着宠物犬禁止润,商场内却牵着绳遛狗
21号,在宿州吾悦广场里遇见的!
总有那么些人不自觉,牵着宠物犬进入商场,吾悦管理缺失!门口竖着牌子,却没人管理!!!








(一)不得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除外):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
2.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
3.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餐饮场所;
4.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
5.候车厅、公交场站等公共场所;
6.宗教活动场所;
7.风景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设有犬类禁入标识的场所。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作者: 梦幻龙三    时间: 2020-6-24 21:49
宿州市犬类管理基本形同虚设,各个小区,各个公共地方总能看到犬类。压根就不想问,而不是问不了,因为里面油水太少,费人,费力,
作者: 夜城仙狐    时间: 2020-6-25 07:05
这女的真幸福二个老公。还都是白的
作者: 张股老    时间: 2020-6-25 11:26
楼上水平就是高
作者: 洛瑟玛塞隆    时间: 2020-6-30 00:24
省内的吾悦广场就宿州和淮北品牌最烂,现在看来管理也不怎么样,祝他们赶紧关门吧。
作者: 大脸猫123    时间: 2020-7-2 09:24
夜城仙狐 发表于 2020-6-25 07:05
这女的真幸福二个老公。还都是白的

她该领养个大狼狗,别把小狗玩死了!
作者: 爱毛竹林    时间: 2020-7-3 08:22
大狗带小狗!管理人员难分辨!
作者: 孤家寡人    时间: 2020-7-7 17:28
超市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 倍加呵护    时间: 2020-7-1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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