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四早”防控措施,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新冠病毒检测需求,全力配合复工复学,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向社会开放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费用 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价格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临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9号)执行,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检测程序 (一)预约 暂确定宿州市市立医院为核酸检测单位,并根据检测需求,适时增加检测单位数量。 核酸检测需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宿州市立医院(宿州市汴河中路299号)采集标本。 预约电话:工作时间0557-3040663;非工作时间0557-3042537。 (二)标本采集 采集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告领取 检测者于采样次日上午8时后,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宿州市立医院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557-3040663。 三、注意事项 检测途中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请在接到检测结果后,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到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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