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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张某,男,1970年出生,大专文化,案发前系砀山县公安局良梨派出所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被公诉。
2.被告人张某某,男,1970年出生,高中文化,原小屯派出所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5月21日被取保候审,已公诉。
3.被告人许某某,男,1977年9月9日出生,回族,大专文化,原砀山县公安局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3月被砀山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已被判处刑罚。
4,被告人郭某某,男,1976年出生,高中文化,砀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被公诉。
5,被告人王某,男,1976年出生,初中文化,案发前系砀山县公安局官庄派出所辅警。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被公诉。
6,被告人尹师,男,1990年出生,高中文化,原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某派出所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9年被公诉。
7,被告人邵长宝,男,1963年出生,初中文化,原萧县公安局辅警。被告人邵长宝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被公诉。被告人邵长宝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8,被告人杨念垒,男,1976年出生,初中文化,原萧县公安局辅警,安徽省萧县人,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被公诉。
9,被告人庄枭枭,男,1987年出生,专科文化,原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于2020年被公诉。
10,被告人张帅,男,1989年出生,大专文化,灵璧县公安局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被公诉。
11,被告人王鑫,男,1989年出生,中专文化,灵璧县公安局辅警。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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