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复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开展清理退付工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重复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开展清理退付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决定对2018年底以前重复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进行清理退付。 一、清理范围 截止2018年底,我省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缴款人重复缴纳罚款而尚未申请退付的,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二、退付办法 1、省非税局将重复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根据处罚决定书编号匹配到市级财政非税专户。(具体名单、金额请关注“宿州公安交警在线”微博或“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查询) 2、重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当事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月内,持所需证明材料,及时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装财科办理退付事宜。 3、退付重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所需证明材料: 重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重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依据:银行缴款流水记录;微信、支付宝等网上缴款的凭据。异地缴款当事人可以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对公告之日起三月内尚未申请退付的,将不再办理。剩余款项将由财政部门缴入国库。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559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装财科 邮政编码:234000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557-3662523 特此公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2日
详细名单、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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