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论坛
标题: 严惩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打印本页]
作者: 跋涉者 时间: 2019-10-27 21:59
标题: 严惩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本帖最后由 跋涉者 于 2019-10-27 22:01 编辑
严惩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
我不是什么法律专家,也不是什么学者,更不是什么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成员。我只是两个未成年孩子的父亲,我只是一个经历过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我一直想谈谈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因为位卑言轻,多次选择了沉默。但是近几天发生的两起案件让我不得不谈谈校园小恶魔。一是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另一是四川仁寿一中学15岁初三学生颜某在教室用砖块连砸老师头部9下致其重伤案。
一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都是社会的焦点话题,从早期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到现在的未成年人杀人、伤害老师案,这些小恶魔是如何养成的?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小恶魔的养成途径有三:一是家庭环境造成的。这些小恶魔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条件较为宽裕,从小受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溺爱,养成一种自私、任性、暴戾的性格。再加上有些父母不讲道理无原则的纵容,进一步加大孩子向小恶魔的转化。二是社会环境造成的。当今社会环境复杂,社会诱惑太多,孩子三观未成,难以抵住社会不良风气的侵扰,从恶作剧到校园欺凌,逐步成长为小恶魔。三是法律宽容造成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只能依法办案,无法追究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试想,当初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所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为了让那些懂事听话的孩子在全社会的保护下不受伤害茁壮成长。殊不知,这部法律却成为那些小恶魔的护身符,这部法律违背了制定的初衷,保护的是小恶魔,伤害的是那些真正需要保护的好孩子。从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到杀人案的处理结果,这些小恶魔都没有追究法律责任。这是社会的悲哀,更是法律的悲哀,尤其是受害人家庭的悲哀。
我作为两个未成年孩子的父亲,我个人认为,严惩未成年人犯罪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小恶魔的危害影响深远。一是对其个人成长的影响。从校园欺凌事件的看到,那些小恶魔十分残忍,逼着同学吃屎的、用砖头棍棒砸头的、刀砍脚踹等等残忍的手段,让其心里十分变态,欺凌后还要炫耀,这更为可怕。这样的小恶魔长大以后,将会成为社会的狠角色,很大程度都会成为黑恶分子,容易犯下滔天罪行,社会危害极大。二是对受害者的伤害。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好孩子,经受欺凌事件后,他们没有安全感,心中愤恨不平,容易造成心理伤害或是产生很坏的影响。要么惶惶而生,不能安心学习,毁掉一生,要么被欺凌事件逼成有戾气的孩子,产生报复心理,增加暴力倾向,让更多的好孩子成为小恶魔。三是对社会的影响。诸多欺凌他人的小恶魔,未被追究法律责任,都会有一种值得炫耀的优越感。对其他孩子也会产生一个误导,未成年犯罪没事,进入犯罪要趁早的误区,无形中纵容了孩子的原本就没有束缚的罪恶。
当务之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订,保护那些好好学习又守规矩好孩子,对那些不学习、不守纪律、欺辱同学的未成年人严格惩处,让其从小就知道,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赋予教师适当的惩处的权利,老师的及时惩处,对孩子的教育还是有着积极保护的作用的。及时修订《刑法》,对那些违法犯罪的小恶魔,绝不能姑息放纵。某县就曾经发生过未成年人通过恐吓威胁的手段,迫使多名女学生卖淫,最终酿成惊天大案。虽然主犯被判重刑,但是那些深受其害的女学生及其家庭,还有那些被其裹挟犯罪的孩子及其家庭,却付出了惨重的人生代价。
建议那些为犯罪的未成年人辩护的专家学者,你到网吧看看,到受害人家里看看,走访那些受到过欺辱的学生,看看这些小恶魔的恶行对社会的影响,对他人的危害有多么可怕。
作者: 斩人切菜 时间: 2019-10-28 07:27
有法律这条红线制约,未满14岁犯任何案件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老妖婆 时间: 2019-10-28 07:56
非常赞成!法律也是可以修改的嘛!
作者: 秋寒 时间: 2019-10-28 09:03
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实刻不容缓了,现在孩子越来越早熟,很多孩子掐着时间点恶意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在的保护法更多的情况是保护了那些侵害了、甚至是杀害了无辜未成年人的小坏蛋,害人的受到了保护,被害的呢?强烈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那些严重犯罪、连续犯罪的未成年人入刑!
作者: 冬天的西瓜 时间: 2019-10-28 09:51
举双手赞成!
作者: 萧屁孩 时间: 2019-10-28 10:18
说的好。。。。。。
作者: 乡音未改 时间: 2019-10-28 14:40
未成年的法定线该换换了,你看看现在的小青年14、15岁一身的痞气,男男女女在一起,一点不好就破口大骂! 这样的人犯罪了,管教几年放出来依然还是那样! 改不了了……
作者: 爱扑的小猫 时间: 2019-10-28 16:23
法律应该是保护弱者,而不是保护行凶者,支持建议调整相关法律,降低未成年人犯刑事案件应担责的最低年龄至11-12岁,现在孩子都早熟的很
作者: 孙志强 时间: 2019-10-28 19:26
严重支持严惩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 素粥 时间: 2019-10-28 21:09
不看那么大,如果我是受害者或者加害者的家长,拼自己去改个错误。
作者: 如风27 时间: 2019-10-29 23:02
有个建议还是不错的,对事不对年龄,恶性犯罪,直接重刑伺候
作者: 大泽乡人 时间: 2019-11-6 20:58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好孩子、惩治坏孩子---而不是相反,这也民所有法律的宗旨
欢迎光临 宿州论坛 (http://bbs.my0557.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