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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宿州联合益嘉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新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宿州联合益嘉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5万吨新材料制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号文)的相关要求,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需面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新材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联合益嘉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玉园钢结构公司厂房 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 生产规模:年产新材料、改性塑料粒子制品共计15万吨,年产值6亿元  建设内容:项目年产2万吨PE管道等塑料制品;8万吨聚丙烯、聚乙烯粒子;3.5万吨PET净片、毛片;1.5万吨破碎料。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对策: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或喷淋-光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派,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对策: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和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噪声,拟建项目应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部并远离厂界和办公区域,各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消声减震措施,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通过处理后项目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下来的泥沙、及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泥沙等交由有环卫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项目的实施对于当地经济建设会起到推动作用,并且周边群众对于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  3、建设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小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以及关心该项目的各阶层公众;  征求方式:采取发放公众调查表方式进行公众调查;  主要事项:(1)建设项目情况概述;(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联合益嘉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18715576767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二路南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子豪  联系电话:055162889123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包河大道交口时代城A.B座1304室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宿州联合益嘉供应链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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